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止8月12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向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联动提级交叉巡察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菲在书记专题会、市委第190次常委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隆斌同志在市委联动提级交叉巡察公安系统综合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巡察整改要求。
反馈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向全市公安系统集中反馈巡察综合情况。隆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方万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李国平通报巡察公安系统的综合情况。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赵将,市纪委监委副书记黄耀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及中层干部,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及政治委员参加会议。
二是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市委七个联动巡察小组分别按照程序规定,向县区公安局党委和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各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联动巡察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县区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审查的副书记及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县区委组织部分管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的副部长、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党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反馈会议后,市委巡察办及时将巡察情况通报给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抄送给各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期间,将持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参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调研指导、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和动态分析评估,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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