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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9 10:18:42  来源:本网  点击量:85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开展了集中巡察。2020年3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一是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完成新建基层社的前期考察工作,并指导竹园中心供销社完成申报全国标杆社;二是强化对社有企业发展的督促指导。4月对社有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排查及生态环境整治,青川县誉通物流有限公司及青川县宏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运行良好。截至目前誉通物流进出港量达80万单,宏远已回收报废车辆50台。

(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社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把意识形态宣传内容列入《2020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推进意识形态“1432”工作机制落实,每季度开展分析研判和提示预警,目前已完成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

(三)党的思想建设抓的不够实问题。社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注重学习的量和质,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加强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一是已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5次,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二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1次,组织全社干部职工交流学习;三是强调个人利用闲暇时间通过报刊杂志和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并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一)基层组织建设较弱化。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次,支部委员会4次;二是加强人才建设,促进支部队伍年轻化。截止目前,完成支部委员补选,发展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干部均完成在民主社区“双报到”,已参加志愿服务项目3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办公室负责请销假登记,人事股负责每日考勤;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执行文稿审核制度,由各股室自行拟稿,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以减少文稿错误。

(二)主体责任履行不够。社党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全社干部职工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工作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青川县供销社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完成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三项清单”;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6份;开展警示教育1次,通报疫情防控期间违纪典型案例5起。

(三)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好。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2次,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股长谈心谈话4次。

(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组织财务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集中学习青川县差旅补助规定1次;二是与财政局、审计局进行了多次对接,对存在的款项问题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严明公务卡结算制度,按规定进行费用报销。

下一步,县供销社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推进供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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