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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24 11:54:56  来源:本网  点击量:288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一、青川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杨春雨公车私用的问题

2013年至2020年,杨春雨在担任青川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期间,因贪慕虚荣和出行便利,长期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捐赠给县教师进修学校的1辆保时捷越野车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多次公车私用前往成都、绵阳及广元等地,所产生过路费、油费及修理费等均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予以报销。杨春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5月,杨春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青川县公安局警务技术一级主管文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文剑在担任青川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元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人代表但某某礼金1万元。文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6月,文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青川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永雄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杨永雄在担任青川县原茅坝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原茅坝乡院子村通村公路项目承揽上为工程老板赵某某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其香烟、白酒等节日礼品,折合人民币4900元。2021年7月,杨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心无所畏、行无所止。深刻警示我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更不可以身试纪,纪法不留情。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者,必会受到严肃查处。节点更是“考点”,中秋、国庆将至,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做到慎独、慎小、慎微,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碰红线、守住底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聚焦“四风”隐形变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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