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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09 10:44:52  来源:青川县纪委监委  点击量:1773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青川县林业局项目办负责人王虎成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2年7月,县林业局将违规举办升学宴相关规定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统计子女升学人员情况。县林业局项目办负责人王虎成在明知其子陈某某为今年升学人员的情况下,未按要求进行报备。8月,王虎成计划为其子操办升学宴,为规避组织调查,分批次于8月6日、11日在乔庄镇双红农家乐举办宴席,共计23桌并收受礼金11.78万元。其中邀请无礼尚往来的管理服务对象16人。2022年8月,王虎成被立案调查。

二、青川县木鱼镇文武社区党委书记王顺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月,时任木鱼镇党委副书记、文武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已另案处理)在2016年四川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筹备过程中,以虚列人工、机械等费用名义在县财政筹备资金中套取2万元现金,交由时任木鱼镇文武村村主任王顺富处理村级账务。王顺富私自决定将其中1.5万元以“辛苦费”的名义发放给村社干部,自己领取0.38万元。同时,王顺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王顺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

三、青川县乐安敬老院院长孙铭公车私用的问题。2021年4月,县民政局将川HR1096皮卡车交于乐安敬老院,由该院院长孙铭驾驶,用于敬老院日常生活物资采购、公务出行等方面。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孙铭作为乐安敬老院院长,对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为方便个人出行,多次驾驶该车往返乐安敬老院与乔庄镇茶树村家中,并在节假日多次驾驶该车用于个人及家庭出行。2022年6月,孙铭受到诫勉处理。

四、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赵定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8年至2021年,赵定成在青川县原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老板张某某、顾某某在项目施工现场勘察、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2人所送现金5000元、月饼2盒、五粮液白酒2瓶、西凤酒6瓶和软装中华香烟2条。2022年6月,赵定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在中秋、国庆前夕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目的是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上述4起案例,涉及违规操办升学宴、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多种情形,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以上被问责的干部,有的顶风违纪,有的心存侥幸,但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印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推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贯通纠治“四风”的合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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