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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退还资金 既暖心又震撼

发布时间:2023-03-17 10:19:14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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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8年还能把钱要回来,纪委真在为老百姓办事。”在青川县法律援助违纪案警示教育大会上,当接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超退还的资金后,群众卢元群连声说道。

坐在会议现场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王某甲、徐某某、张某某、王某乙深深的垂下了头,为当初的错误行为感到羞愧和懊悔。

“我放弃了原则,没有守住底线,为一己之私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利益,也破坏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实在得不偿失。”王某甲后悔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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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青川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王某甲,违反规定以缴纳办案费、差旅费等名义违规收取6名法律援助对象所交现金共计2.5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上行下效,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徐某某、张某某、王某乙在办案过程中,同样以缴纳办案费、差旅费等名义分别向9名法律援助对象违规收取费用共计4.99万元。最终,王某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某某、张某某、王某乙3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此案暴露出部分干部规矩意识不牢、担当意识不足、廉洁意识不强等问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超要求,县司法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严明政治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抓好以案促改,既要重点整治侵占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等风险问题,更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及时强弱补漏,发挥以案促改、促进、促建、促治作用,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要坚持同向发力,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点风险领域,以案促改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正本清源。要坚持有效震慑,对顶风违纪和边治边犯的,对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要坚持转变作风,坚持宽严相济、宽严得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部轻装上阵,积极干事创业。

“这对我来说是直观的心灵触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但违纪资金守不住,还要受到纪律惩戒。”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潇会后表示,今后将强化纪法学习,坚守底线,走好为民服务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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