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8日至7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青川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16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林业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经认真梳理对照,逐项研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专题会议1次,党组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纪,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机关党建办、办公室联合进行督查督办,每周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掌握总体进展,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对整改缓慢的问题,点对点进行反馈和督促,确保全面推动整改工作。
(三)多措并举,强化整改落实。经多次研究,形成《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林业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截至10月20日,巡察组反馈的11个问题26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2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
二、集中整改期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相关规定,坚持每月学习1次,全年至少达到12次;二是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由机关党建办汇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文件、重大会议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时纳入学习内容;三是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准备工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前,每个党组成员提前针对学习内容撰写了书面发言提纲,并将讨论发言提纲与中心组学习记录一起装档保存;四是及时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在河北省承德市考察时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全国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会议精神在我局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
(2)践行“两山”理论、发展林业产业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全县32.7万亩核桃综合管护(修枝整形和病虫害防治、林粮简作“以耕代抚”、肥水管理等);在16个乡镇,重点对“水土不服”低产低效的林分开展核桃品种改良,采取高接换优为“青川一号”“广丰”等优良品种共计完成1.0万亩且成活率达标;二是完成了白龙湖畔沙州和木鱼镇油橄榄3.8万亩面上管护,重点开展省级现代林业园区0.5万亩基地的集约化经营管护,完成吴家湾、丁家垭等地更替改造0.1万亩,完成了油橄榄品种改良0.07万亩。三是已完成培训核桃、油橄榄等林业产业林农1200人次。四是引进了广元金弘农林有限公司油橄榄龙头企业,建设示范基地200亩。五是培育了现有核桃、油橄榄产品本土品牌,新注册女皇庄园。六是2023年实现了核桃产量4.2万吨、油橄榄产量0.51万吨,核桃产值实现8.4亿元、油橄榄产值2.04亿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积极学习了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实施办法》、省委《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四个纳入”和“四个一同”工作落地落实,对2019-2022年林业局党组年度工作报告和2022年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进行了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三是已于10月16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关于“落实重点工作有短板”问题
(4)落实县委经济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参加2次项目投资业务培训。8月份之后新入库项目1个,到目前没有项目因包装工作不实被退库。计划10月份上报统计入库项目2个,已经完成入库资料准备。二是制定了招商引资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各业务股室,现已外出招商3次,招引企业并成功签约3家,完成到位资金4500万元;三是到省、市林业部门汇报项目和对接工作三次。目前,向上争取资金到位9109.25万元,占全年任务60.73%;四是配合相关股室谋划2024年项目,目前申报项目9个,其中:4个项目省级审核已通过,其余正在审核中。
整改进度:已完成。
(5)重处罚轻监督关口前移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开展森林资源巡护监管工作,截止当前已核查变化图斑358个。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8月份对收购、经营、加工木材企业和野生动物保护开展抽查一次,并长期坚持重点监督。三是改进了行政处罚工作方式,坚持行政处罚以教育为主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当事人法治观念。
整改进度:已完成。
(6)林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不力
整改情况:成功申报青川1号核桃推广应用项目1个,申报到位资金51.45万元,推广面积1500亩。管护采穗圃180亩,产穗芽40万芽
整改进度:已完成。
(7)抓“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竹园林业站房屋,经与县交通运输局协商,拟将该房屋交由青川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竹园中队使用,正在按审批程序报县政府审批;二是竹园、房石、沙州木材检查站房屋的基本情况已清理完成。主要涉及土地权属不清;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也联系了原经办人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对各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涉林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问题7处,整改问题7处。二是配合乡镇利用赶场天在人口集中处设立宣传点,开展宣传15次,在醒目点设置标语10副;加强隐患排查、野外火源管控和基础设施建设,已争取52万资金在全县5个乡镇进山要点新建防火宣传碑21个,集中焚烧池10处;制作法规宣传单5万份,宣传品5000个,结合特殊时节开展宣传10次,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森林火灾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加强乡镇和林业经营单位森林防火指导。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整改进度:已完成。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不足”问题
(9)“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林业办证窗口醒目位置设置办事流程图,提供事项清单;二是对办事群众耐心解释政策,及时详实说明了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一次办好,规定时限办结;三是服务前移,已组织人员3次深入乡镇、村社区上门宣传林业政策,服务群众。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用地要素保障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项目关口,切实保障我县重点工程用地保障;二是统一使用标准,严格规范林地审批程序。三是主动参与,严格全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四是积极主动与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使用林地指标。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有差距”问题
(1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已按照要求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开展全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2次;二是根据每个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将具体事项落实到人头,并根据分工变化及时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
(1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领域股室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谈话3次,并加强日常个人学习,增强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立了长效持久的追责机制,并对被问责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和结对帮扶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关于“落实惠农利民政策不到位”问题
(13)落实惠农利民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梳理全县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暂缓兑现情况,分年度制定补兑措施;二是加强纠纷调解,及时补兑。督促乔庄、沙州、三锅、石坝、茶坝、关庄、房石等8个乡镇主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及时兑现补助资金88.95万元(其中公益林补助资金35.7万元,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53.25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7.关于“财务监管不力,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4)“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凡公务接待,必须具备“三单”即:派出单位公函或介绍信、公务接待审批单及原始正规发票、菜单。确保“三公”经费使用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
(15)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改台账,逐笔进行核实;二是2019年至2022年6次报销25.3万余元,已联系相关人员核实后,已补签;三是2018年至2022年多笔支出附件不齐。其中:11笔附件装订在对应专账凭证中,已在凭证上注明相对应专账凭证号;四是0.86余万元用定额发票入账,已联系相关经办人员,把原凭证中无效发票作废,补齐有效发票;五是在资金用途发生变化时,严格按照程序申报,经同意变更资金用途,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
(16)会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2年底其他应收款的问题。根据分类情况,建立台账,已完成大院、竹园、七佛、姚渡、观音店、青溪、木鱼、曲河8个乡镇2016年-2020年林业产业项目项目报账资料的收集,资金280.6533万元;个人借款67460元,应在账户往来冲减;青川县国有天池林场借款48.3万元已提供相关资料,待报账;对灾后重建未结决算的项目资料已清理完成,根据清理情况,对接财政加快项目结决算;已联系林业小区、万众小区原经办人进行往来核实。二是原36个乡镇林业站固定资产处置的问题。已书面请示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进行划转和核销并做好资产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三是毛寨保护区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核实,经查阅资料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8.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17)项目涉嫌指定他人中标
整改情况:一是现场进行了项目资料查阅,查实了问题出处。二是2023年4月13日,青川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竹园镇监察室作出了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的决定(竹监发〔2023〕1号)。三是对照竹园镇梁沙社区核桃产业生产道路项目出现的问题,接受监察处理意见。针对全县林业产业项目,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报批程序、严格项目实施监管、严格项目验收和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资料要严格按照时间逻辑、入库(出库)数据逻辑、三级验收逻辑(村、乡镇、县级)规范整理,严禁事后补办。
整改进度:已完成。
(18)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白龙湖消落地带引种中山杉实施项目更换树种未按程序进行报批,局领导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了集体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国家公园植被恢复(白果坪、蔡家坝)、珍稀植物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分管副县长同意调整至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局。(唐自保〔2022〕24号、唐自保〔2023〕72号)
整改进度:已完成。
(19)部分项目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大熊猫公园补助)子项目井田沟检查站建设因政策原因,还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目前在申请项目调整;二是唐家河银杏科普观测步道项目环境资源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专家评审,预计11月中旬完成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省局批复实施项目。
整改进度:已完成。
9.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20)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凡公务接待,必须具备“三单”即:派出单位公函或介绍信、公务接待审批单及原始正规发票、菜单。确保“三公”经费使用规范。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已争取52万资金在全县5个乡镇进山要点新建防火宣传碑21个,集中焚烧池10处;制作法规宣传单5万份,宣传品5000个,结合特殊时节开展宣传10次,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森林火灾意识。同时,加强乡镇和林业经营单位森林防火指导。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党组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1)食用菌产业专班调整运行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食用菌产业专班工作需求,积极展开人才招引工作,目前已向组织部申报,计划人才引进2名,补充食用菌产业专班工作人员。二是县食用菌产业专班县领导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局研究食用菌产业专班运行相关事宜,明确园区建设和项目申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面上的产业发展由县林业局牵头,所有统计数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上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
(22)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每半个月收集一次局党组(扩大)会议议题,提前准备上会材料。针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班子成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了会议质量;二是落实了专人对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录音并对会议内容尤其是讨论、表态发言等环节做好记录,并在会后认真梳理形成会议纪要,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后印发,确保不遗漏“三重一大”相关事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
(23)干部队伍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全局空缺编制,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方式优化干部结构和队伍。目前已经申报人才引进6名、公开招聘公务员1名。二是针对全局干部职工,以林业大讲堂为基础开展业务和技能培训2次,综合素质培训1次。三是对2023年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3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24)案审委员会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案件处理畸轻畸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审核当事人滥伐林木案,鉴于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态赔偿责任4000元并补种60株乔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案审委员会决定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情况说明已报至县纪委。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法制审核职能和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决策作用,8月份以来对2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保证同案同罚,公平公正。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25)党员管理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加大对林业系统8个支部的指导,由局班子成员、退职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指导党支部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支部进行通报,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会,加强党员培训、教育、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局党组利用每月召开的党组扩大会和职工大会强调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各支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各种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收看警示教育片2次,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使每个党员对党纪法规心存敬畏之心。对违反纪律的同志由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结对帮扶。
整改进度:已完成。
(26)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通过观摩学习青川县“五十千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示范观摩片、通过各种学习平台学习党建相关的业务知识1次,提高党支部业务能力;二是分别调阅8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2次,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林业局机关一支部、金桥林场党支部进行提醒、督促整改,将党建工作并纳入年度评优;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各支部已按月建立党费收缴党费并建立台账,及时开具党费收缴凭证,并按季度缴存党费。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巡察整改工作,县林业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县林业局党组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真正把整改工作转化为事业发展的动力,为推进青川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与时俱进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对已建立的制度,党组将带头加强制度执行力,推进党员干部全员遵章守纪;对尚未完善的制度,带头深入调研,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完善,消除管理中的盲点和死角,不断推进工作制度化。
(三)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立足长远、融会贯通,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和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林业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2360704;邮政信箱: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6号;电子邮箱:188545836@qq.com。
 
                            中共青川县林业局党组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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