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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 | “庭审”变“课堂” 以案为鉴“敲警钟”

发布时间:2024-01-04 10:18:19  来源:本网  点击量:728

“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刘福昌到庭……”14日,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福昌受贿案在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部分在家县领导,120余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局中层以上干部以视频形式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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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再到最后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依次有序展开,还原了被告人刘福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详细过程,以真实案例“现场释法”。

“被告人刘福昌,你对公诉机关列举出的这些证据是否有异议?”

“没有,我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

庭审过程中,面对大量的证据材料,刘福昌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看到曾经的领导走上被告席,让我深感震慑,今后一定以此为戒,慎用手中权力。”庭审结束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浩感慨道。

“作为‘一把手’,要主动接受监督,避免‘有权任性’,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走出法庭后,乔庄镇党委书记王耀如此说道。

用活用好“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近年来,青川县纪委监委选用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相似的案例,结合庭审课堂、处分决定宣布等形式,深入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真正置身事中。2023年以来,已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180余场次,庭审课堂2期,覆盖党员干部1万余人次。

“身边的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以“对症下药”促“同病共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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