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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省标形式规范全省科技防腐系统建设

发布时间:2013-07-03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点击量:572

    记者从6月27日召开的山东省科技防腐工作培训研讨会上了解到,该省正在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数据标准、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建设方案,以省标形式规范全省科技防腐系统建设。
    近年来,该省按照“突出山东特色、争创全国一流”的建设目标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级建设、稳步实施,上下联动、覆盖全省”的总体思路,分步建设电子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公共资金电子监察、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六大平台,初步形成了纵向贯通省市县、横向涵盖各领域的科技防腐网络体系。截至目前,省级科技防腐六大平台框架基本建成,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公共服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反腐舆情收集处置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法制监督系统已正式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已投入试运行,17个市、92个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已实现互联互通。
    “统一数据标准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避免信息孤岛的前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省涉及数据交换范围的155个行政权力事项的近1.4万条业务数据顺利接入省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实现了省级监察数据的全流程、全领域覆盖。但市、县平台建设中软件分散化、信息孤岛化现象仍然存在,离真正实现纵向贯通省市县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为此,省纪委、监察厅与省质监部门合作制定“山东省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数据标准”,以省标的形式规范全省行政权力领域科技防腐系统建设。
    为解决市、县在电子监察软件开发中各自为政、重复投入的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确定采用市级集中模式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以市为单位,统一电子监察软件,实现市、县两级数据集中管理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针对单项电子监察系统众多、应用不便的问题,该省将横向整合各领域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全省标准统一的电子监察综合平台,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打造电子监察日常工作平台。目前,省级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已投入试运行,正在加快开发支持市级集中模式的电子监察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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